下城区朝晖街道借助江苏灌南驻杭流动党员党委成立契机,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延伸和覆盖到外来流动党员和外来创业务工人员中,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新市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工作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一、组建“一网六格”,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一是以党委为核心建网。流动党员党委设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下设6个支部,党员117名。二是以支部为片区划格。6个党支部分设在6个主城区,组成6个网格片区,支部书记担任片区负责人,以支部所在片区设立6个流动党员服务站,各支部对各自服务片区内的在杭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服务、引导和帮助。三是以群团为补充合力。建立完善流动团员团委、工会、妇联等组织,把一批骨干力量充实到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充实服务力量,拓展服务功能。
二、落实“三个到位”,健全工作机制促长效。一是服务阵地到位。依托辖区共建资源,开辟“流动党员服务站、外来流动人员之家”等。如灌南流动党员党委翠苑党支部依托翠苑环卫所提供的环卫人员活动室,作为服务联络站。二是服务队伍到位。建立就业服务员、维权服务员、社区服务员、困难帮扶员等“四员”服务队伍。对重点服务对象,落实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定“户”联系责任制,每名支部委员定向联系一个或多个服务户。三是设备经费到位。街道为流动党员党委在社区专门腾出办公室,配备电脑等办公设施,每年下拨工作经费,并给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配备通信工具,发放工作津贴。
三、开展“三项服务”,发挥党员作用展风采。一是专业化社会服务。发挥流动党员在保洁、保绿、保安等方面的特长,精心设计“新市民”社区服务岗,如低碳生活服务岗,在社区倡导和宣传垃圾分类存放、处理等知识。二是同城化融入服务。街道社区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职业中介、维权服务、计划生育、司法调解等综合性服务,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就业、生活、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困难。如开展“携手一家亲”主题活动,通过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认亲结对”,加强社区党组织与流动党员党组织的互动和交流。三是规范自我管理服务。先后成立“新市民”宣讲团、就业互助会、法律维权站,实现流动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如就业互助会依托网格化管理优势,以党员就业信息员为骨干搭建就业桥梁,推进“新市民”就业,灌南来杭的16000余名创业务工人员就业成功率达96%以上。
萧山区创新举措
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萧山区按照“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着力健全非公党务干部选拔、培训、激励和考核机制,为实现全区非公企业“发展领先、党建领先”的“双领先”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障。
一、创新准入机制,探索非公党务干部选拔新“渠道”。一是公开招录专职助企党务干部。采用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方式,创新党务干部准入和培养手段。主要是参照大学生村官的考录管理办法,采取区招、镇街管、企业用的方式,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选拔专职助企党务干部到企业任职。首批专职助企党务干部将分别派驻到6家“杭州市100示范群”的企业党组织指导党建工作,并逐步向建立党委的非公有制企业覆盖。专职助企党务干部的基本待遇参照大学生村官同等待遇予以落实,费用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二是全面建立助企指导员制度。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村和社区干部中选派政治素质好、懂经营管理、善于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三是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该区“百强企业”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在本企业中分别确定1-2名党员骨干作为党务干部的后备人选,通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人才库,储备起一支数量充足的党务人才队伍。
二、创新培训机制,锻造非公党务干部培养新“熔炉”。一是落实培训职责。按照分级、分类、分期培训的原则,建立层次清晰、职责分明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培训制度。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划分为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党务干部和企业党员骨干等层面,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类别、分层次、分区域开展培训。其中,区委主要负责培训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务干部,费用由区财政列支。二是发挥平台作用。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该区依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有效平台,定期安排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现身说法、介绍经验,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建立实训基地。区委组织部首批确定了万向集团党委、传化集团党委和华东钢构集团党委的三家企业党组织为企业党务干部实践培训基地,并授予三家党组织的专职党务干部“导师”称号。通过定期选派党性觉悟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奉献精神较好的年轻党务干部到三家实践培训基地进行挂职锻炼,为非公党务干部提供了的成长锻炼的“摇篮”。
三、创新激励机制,激发非公党务干部履职新“活力”。一是政治上关心。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纳入基层干部管理范畴。探索从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党务干部中定向考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满足企业党务干部的发展诉求,拓宽他们的发展渠道。同时,建立企业解雇党务工作者的事先申报制度。企业在解雇党务工作者前,必须事先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协商;若无故解雇的,在业主评先选优、推荐劳模和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职务时,党委组织部门将予以否决。二是经济上关怀。目前,全区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专职书记已明确享有副总经理级别的经济待遇,专职副书记享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级别的经济待遇。为切实体现区委对非公党务干部的关心和支持,该区专题审议通过采取财政注入、党费返还和拨款、企业投入等多种渠道方式,建立企业党务干部固定补贴制度。实施党组织负责人津贴制度和从企业税前列支及回拨党费中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保障机制。
四、创新考核机制,落实非公党务干部评价新“标准”。一是明确“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责任。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镇街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镇街党(工)委书记就加强非公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向区委全委会专题汇报制度。二是实行量化考核。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企业党务干部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在领导能力、党务工作管理业绩、企业文化建设、内外矛盾的调解效果等方面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三是组织民主评议。实行党务干部考核评议制度。组织一定比例的党员职工对党务干部开展民主评议。量化考核、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党务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