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开展责任意识教育活动激励乡镇党员干部创先争优
嵊州市在开展“越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开展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教育活动”,引导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尽责任、讲奉献、求实效,树立“等不起”、“低不得”、“坐不住”、“慢不得”、“欠不起”的责任意识,激励乡镇党员干部创先争优。 一、摸清责任“家底”,树立干部责任意识。通过让乡镇干部全面梳理分管工作或联系村工作进行、领导带队分组与每一位镇机关干部开展促膝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每位镇干部的思想状态和工作状态。针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得过且过”、“精神萎靡”、“勇气不足”、“麻木不仁”等责任意识淡薄的不良现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制定乡镇党员干部责任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开展责任教育,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搭建责任讲坛、组织“责任在我心中”演讲会等,加强干部责任教育培训,促进知识结构更新,提升干部履责能力;成立责任考试领导小组对干部进行责任考试,以随机抽考的形式,就所联系片、村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所在片、村发展现状、思路等问题随机考问,使干部思想受触动、工作有思考;组织机关和片干部每月一次汇报履职尽责情况,认真开展自我剖析,自觉接受评议和点评。 三、形成究责体系,推动责任落到实处。从组织机构、制度机制等方面,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一套定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履职奖惩制、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使责任考核权责明晰、奖罚分明。甘霖镇实施干部“百项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以来,共有10余名干部在信访工作等方面因责任问题受到扣奖金、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的责任追究处分;建立信访单独考核制度以来,全镇160多名干部及140多名村干部联动抓信访,把大部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调处各类信访案件61件,报结率达100%。 四、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真抓实干风气。对责任教育活动中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深入挖掘并加强宣传,汇总乡镇干部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招商引资、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先进事例,编印成《责任手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注重责任考核结果的应用,改进乡镇干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使用管理规定、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储备等制度,完善用人导向,打破干部身份界限,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真正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凭工作实绩走上领导岗位。
绍兴县平水镇实施“321”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绍兴县平水镇党委探索实施“321”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善于学习,勤于服务,乐于奉献”的基层党员队伍,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实施党员教育“321”模式,争做学习型党员。引导党员当好“三大员”,即政策宣讲员、发展示范员和纠纷调处员;培训党员使其掌握两项技能;开设一个“平水大讲坛”,对全体党员开展一次轮训,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是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全员发动。历时三个月时间,分18批次对全镇党员进行轮训,2084名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二是加强培训内容。结合行业特色、执业特点,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培训。如针对加快推进西湖桥、会稽、东桃等村征地、拆迁工作实际,强调农村党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同康、五联等村的党员,则安排竹笋培育管理等实用技能培训。三是激励考评。每个党员人手一本《党员培训证》,实时记录每次教育培训情况和书面考试成绩,并把党员轮训工作纳入镇对村岗位责任制考核;对党员培训工作突出的经济薄弱村,年底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实施党员服务“321”模式,倡导服务型党员。采取“三岗”做法,即以村设岗,每个村结合实际,设定10个以上服务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服务职能、服务区域等内容,服务内容遍及解决劳动就业、困难家庭资助、政策宣传、义务调解、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以人择岗,每位农村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从中选择申报两项服务岗位,最后由村党支部综合确定每位党员的服务岗位,并将择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以绩评岗,明确村内党员承诺服务监督人员,对党员履岗履诺开展服务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年底进行统一考评,并作为评比先进、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开展“两义工”活动,每位党员每年要参加两次以上党员义务劳动(活动);在每个村(居)、企事业党组织设立党员关爱(互助)基金。
三、实施党员发展“321”模式,发展先进型党员。采取“三谈话二考试一承诺”做法,严把党员入口关。“三谈话”,即在吸收预备党员之前由上级党组织出面分别找普通群众、党员代表、联村(厂)干部等三类对象谈话,深入了解发展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多层面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表现。实施“三谈话”以来,该镇已否决不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5名。“二考试”,即吸收为预备党员前必须通过笔试和面试。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笔试,成绩达到优秀者方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在拟定发展对象过程中,由镇党委和所在单位党组织选派人员组织面试,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考察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通过者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在最近的一次面试中,岔路口村、横路村、镇中心校等6个单位的11名拟发展对象中,有两名拟发展对象由于面试不合格,取消了党员发展的机会。“一承诺”,即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表决前,必须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向全体党员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公示并存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