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分别与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巾帼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工青妇组织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全省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服务转型升级、服务职工群众为基准目标,以发挥工人主力军作用为活动重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善职工民生为努力方向,以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争当优秀工会工作者、劳动模范为主要内容,努力打响“争做职工贴心人”品牌,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真正把职工发动起来,使活动成效体现在推动企业发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上,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
在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树形象、立标杆、创先进”的要求,以开展共青团“服务基层年”、“项目建设年”活动为统揽,以大力深化“五项行动、两项工程”的工作格局为重点,坚持服务到基层、工作项目化,切实推动共青团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在全省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巾帼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妇联组织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广大妇女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以“巾帼先锋”为特色,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努力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