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外义务劳动365日天天创先争优
——兰溪市建立党员义务劳动长效机制
浙江在线讯 兰溪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建立党员8小时外义务劳动的长效机制,让党员的先进性在劳动中彰显,在奉献中光大,实现365日天天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35686名党员利用业余时间上街头、入村居、进社区开展各类义务劳动1223次,受惠群众达到5万余人。
针对以往义务劳动党员参加人数少、被动参加、面上不平衡的情况,创先争优活动中,该市挖掘、树立了一批义务劳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鲜活人物和生动事例感染党员,使党员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如,余店村党员义务劳动四年如一日,每天坚持开发荒山,一铁锤一铁锤凿出山路、造出亭子,为兰溪市民再造了一个休闲健身地,也为余店村民再添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朱山村党员开垦了30余亩荒地作为“党员杨梅林”,种植杨梅并义务管理2年多;周邵汤村党员义务劳动造出了村级办公场所,没吃过公家一顿饭,没领过一分报酬。该市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栏、工作简报等形式将这些典型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大力推广,广泛发动全市党员积极参加。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组建党员义务劳动队,每队一般为10-15人,人数较多的下设小分队;未建立党支部的单位采取联合、挂靠等方式组建,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参加,每位党员参与,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党员义务劳动队2312支。
出台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义务劳动的实施意见,对党员义务劳动从内容到形式进行了规范和固化,形成了长效机制,避免义务劳动走过场、“一阵风”。明确规定,义务劳动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应利用8小时之外,义务劳动时,统一佩戴党员胸牌。各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员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每名党员每年至少参加4次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16小时;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参加6次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参加对象除了正式党员外,还扩大到培养对象和积极分子。同时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党员义务劳动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党员义务劳动工作小组,负责记录党员义务劳动的参加情况,以此作为党员个人量化管理考核和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义务劳动分集体义务劳动和党员个人义务劳动。一方面,把广场、公园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作为劳动基地,在节假日或区域性重大活动中定期由党支部集中开展活动。如,结合四城同创活动,兰江、云山两个街道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环境整治义务劳动,集中治理部分街、道、社区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马涧镇在一年一度的杨梅节之际,抽调年轻力壮、责任心强的党员200多名,成立了4支安保工作突击队和6支洁化先锋队,全天候投入到安保和保洁工作,成功办了一届安全、整洁、有序、热闹的杨梅节。另一方面,在职党员个人主动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的经常性义务劳动。社区党组织为每位在职党员制作一张ID卡,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开展的公益劳动时,可通过刷卡自动登记活动次数。社区定期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活动类型、活动次数、活动总时间等,并根据不同活动的分值进行计分,统计结果反馈到在职党员所在单位,进一步提高党员个人参与义务劳动的积极性。
为改变义务劳动就是一窝蜂上街去搞卫生的狭隘做法,也为了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各党组织按照群众需求开展各类劳动,使义务劳动既呈现常态化又呈现多样化。如兰荫社区推出宣传教育、帮困扶贫、法律援助、治安巡逻、清卫护绿、安置帮教、调解矛盾、健身指导、文艺表演、便民服务等若干劳动项目,由社区内党员一一认领项目;青松社区针对老年人多的情况,组建了“夕阳红”党员义务劳动队,定期上门义务为老年群众提供医疗咨询、保健按摩、测量血压等服务;排岭村针对村内流动人口多的实际,组织村里党员义务劳动队开展“夜巡”活动,检查出租房消防安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党员的示范带动下,很多群众主动加入到义务劳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