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创先发〔2010〕17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城乡
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010年8月17日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对共建的工作目标
结对共建活动主要由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实力较强村、企业党组织,与工作基础、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村党组织结对,重点是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党组织。
今年年底前,每个薄弱村党组织都要明确1个以上的结对共建单位。通过结对共建,推动薄弱村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展现服务形象,不断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形成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
二、结对共建的主要任务
1、理清发展思路。针对结对村的发展实际,帮助挖掘发展优势,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重点是要帮助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班子领导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2、加强沟通联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实力较强村和企业党建工作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对结对村党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指导,为结对村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等提供帮助。要以联合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结对单位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和沟通联系。要建立结对村贫困党员、低收入群众的联系制度,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走访慰问。
3、落实帮扶举措。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实力较强村和企业党组织每年要到结对村开展1次以上的结对帮扶活动。要为结对村办好实事,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等方式,每年为结对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特别对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3万元的薄弱村,要加强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的扶持。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实力较强村和企业党组织,可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养等方法,帮助结对村培养干部和实用人才,或采取派遣工作指导员等形式,为结对村提供人才支持。
4、健全帮扶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以党内关爱资金(基金)为重点的党员帮扶平台建设。通过动员党员爱心募捐、采取资金补助等途径,努力帮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结对村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在年底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全部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农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等对象的创业就业帮扶,以出台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完善服务工作机制等手段,增强党员创业谋生技能,帮助党员创业就业。
三、结对共建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结对共建作为“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和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具体举措来抓实抓好,按照以城带乡、以强带弱、按需对接的原则,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各级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促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作用。结对共建单位党组织书记是结对共建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结对共建活动,示范带动党员参与,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因地制宜、促进发展。根据结对村的实际情况和帮扶单位的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结对工作。通过结对共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效落实。
3、统筹资源、形成合力。结对共建活动要与现已开展的各项结对帮扶工作有效整合,并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结对共建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4、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结对共建双方要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寻找相互联结、相互合作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5、注重实效、常抓不懈。结对共建双方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共建活动,务求活动实效。要坚持长期开展活动,避免临时性、短期性行为,努力使结对共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