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创先发〔2010〕40号
关于浙江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面开展
“双强争先”活动有关情况的报告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并李源潮部长:
10月7日至8日,李源潮部长亲临我省专题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并主持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座谈会。李源潮部长在我省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对浙江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殷切期望,为我省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10月11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全面深入学习,以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我省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同志在10月9日上午、11日上午,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并于10月13日到金华等地专题调研,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全面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10月11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要求,迅速把讲话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激励他们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确保我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李源潮部长在我省调研时提出的“探索建立一种机制,形成非公有制企业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要求,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近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对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重在争先、重在互动、重在双强的要求,扎扎实实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党内创先争优引领推动发展强企业争做党建强企业、党建强企业争做发展强企业,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不断把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双强”先进企业“六个好”标准,使企业有明确的争先目标。按照“发展强、党建强”的总体要求,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成效、劳动关系、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党组织自身建设等6方面,制定“双强”先进企业的具体标准。一是生产经营好。要求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科学;自主创新能力强,节能降耗工作在同行业领先;重视引进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发展成效好。要求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相对靠前;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三是劳动关系好。要求企业工会组织健全,职工薪酬得到落实,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文化建设好。要求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企业文化阵地健全,职工文化生活丰富;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五是履行社会责任好。要求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企业外部关系融洽;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六是党组织自身建设好。要求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
二、大力推进四项建设,推动企业在发展强上争先。坚持把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双强争先”活动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争当“活力和谐先锋”行动,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一是大力推进企业先进生产力建设。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企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职工广泛开展“企业要转型,我们做什么”大讨论、“争做节能减排标兵”等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升级中的难题。二是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联系人才制度,为企业营造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环境。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8.5万人,专业技术人员2.2万人,高技能人才4.8万人;今年8月还专门组织企业赴日本东京、美国硅谷和华盛顿引进高层次人才,达成人才引进和项目合作初步意向540个。三是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建立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民主恳谈会制度,推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制度,开展“四必谈、五必访”(职工情绪低落必谈,出现矛盾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家庭纠纷必访,节假日必访,出现意外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活动,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关注职工心理健康,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目前,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共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303个,落实资金3137万元。下一步我们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党组织都要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四是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活动,帮助企业塑造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健康向上的企业精神。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各项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共有8583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7078个村(社区)结成对子,开展共建帮扶。下一步我们要求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三、深入实施“三化三有”建设,推动企业在党建强上争先。全面推进以“覆盖立体化、制度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干事有队伍、工作有保障、发展有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三化三有”工作,使企业争做党建强企业。一是进一步健全企业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重大事项党组织提议和首议、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经常性沟通、企业党组织书记定期例会、区域党建联系会议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通过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闪光言行考评、定期评比“十佳”党员等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二是全面推进规模以下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规定80名职工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30名职工以上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有党的工作覆盖。积极依托农村、社区、工业园区、城市商圈和楼宇、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链,以建立联合党组织的形式,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和产业化覆盖。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已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抓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情况实行每月通报。通过努力,使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三是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积极指导各地进一步创新选拔方式,选好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扎实推进“三培养两推荐”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今年全省共培训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20217名,党员业主12749名。目前,在3.1万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占77%,兼任企业中层管理以上职位的占73%。四是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因企制宜解决好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活动中心。认真落实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至8‰在税前列支的规定;鼓励各级财政参照农村、社区的做法,按企业党员数每年给予企业党组织一定的活动经费。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也要建立党员服务中心。
四、全面推行项目化管理,引领企业在争先中你追我赶。通过制定活动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加强重点培育、组织评比表彰等方式,推动“双强争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引领企业积极争先。一是制定活动计划。在制定“双强争先”活动《实施意见》的同时,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活动的具体任务。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双强争先”活动的具体意见,排出工作计划,明确争创目标,抓紧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并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具体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实施项目管理。要求各地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把“双强争先”活动的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行“挂牌销号”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实行跟踪管理,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三是加强重点培育。把全国民企500强、省级民企300强、省级同行业50强、上市企业或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和全省867个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点等作为“双强”先进企业重点培育对象,由省、市、县(市、区)三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进行重点联系、重点培育,使这些企业在“双强争先”中率先成为先进企业。四是组织评比表彰。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原则上,市级评选表彰50—100家、县级评选表彰20—50家、乡级评选表彰5—10家。在各地评选表彰的基础上,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在明年“七·一”评选表彰100个以上省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企业争当先进的合力。把开展“双强争先”活动作为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党委领导责任。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要求市、县(市、区)都要成立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省里目前正在筹建社会工作委员会。二是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明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等部门为“双强争先”活动责任单位,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各部门近期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所在系统进行动员部署,并在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开展行业评优等工作中,把企业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三是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注重抓点带面,全面抓好867个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点建设,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民主恳谈、参加组织生活、进行督查点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此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和“双品牌”建设。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17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进行重点联系指导。四是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要求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都配备1名以上组织员。进一步加大选派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行定人联系和指导。党建工作指导员建账见人,对联系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和考核。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等,大力宣传“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探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和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双强争先”活动每月通报制度,并将于11月召开专题会议,检查交流各地各单位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情况。
特此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