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创先发〔2010〕41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好胡锦涛同志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精神、温家宝同志就《建议(讨论稿)》所作的说明,以及全会公报和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对于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以全会精神引领和指导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向。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创先争优为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的正确方向。按照“四个更加注重”和“五个坚持”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先争优,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改革开放等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谋划编制好“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要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精神,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力。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对“十二五”发展环境的准确判断,充分认识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对诸多风险挑战,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科学谋划发展思路,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三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任务。把立足本职岗位做出一流业绩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本职工作做好,把单位的各项发展任务完成好,切实把创先争优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党员岗位创先带动单位发展争先,推动各单位围绕做优做强、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形成各单位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当前,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和讲话以及省委常委会精神,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迅速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积极推动发展强企业做到党建强,党建强企业做到发展强,着力打造“双品牌”。
四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主要内容,切实抓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党员志愿服务、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内关爱基金(资金)建设等八项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活力,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要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进一步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坚持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影响、感染和带动群众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把创先争优作为党建带群团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党内创先争优带动工青妇组织和所联系群众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基层在创先争优中创造的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典型,尤其要大力挖掘宣传党员群众身边的先进个人、鲜活事例、闪光言行,努力提高创先争优活动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正确导向和浓厚氛围。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