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日从四川省委政法委获悉,由四川省政府公布《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将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电、燃气、粮食、公共交通、教育、医疗、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也要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从今天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办法在国内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对象、原则、范围、内容、主体及方式等法制化,变“事后处置”的维稳模式为“提前预测化解”的主动维稳方式。此举是四川省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记者马利民通讯员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