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汝(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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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汝同志概况
如春雨润物,又如暖风拂面。 沈金汝,女,195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78年9月参加工作,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审判员。
纤手理顺一团团家长里短的乱麻,
笑脸化解一颗颗冰凉煎熬的心灵。
付出的是辛勤,收获的是“和谐”。
二十多年的职业生涯,
你给“法官”的称呼添上了一抹暖色。
不仅仅让人民放心,
尤为可贵的是能让百姓贴心!
2002年被湖州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3年度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004年1月荣获湖州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2005年被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07年被评为“全国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9月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
2008年1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08年12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09年9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09年11月荣获湖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2010年3月被湖州市妇联授予“湖州市第二届十大杰出女性”。
简要事迹
沈金汝同志二十余年来,扎根基层法庭,以公正司法为己任,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经办每一起案件中,以和风细雨的调解方式成功处理了3000余起民事纠纷,化解了大量矛盾,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法官”。在她主审的民事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闹访缠诉,调解结案率达75%以上。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为学习推广她的调解工作经验,2008年5月,吴兴区人民法院在环城人民法庭设立“沈金汝调解工作室”,使引导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良性互动运行。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媒体相继予以报道,中央政法委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