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审议通过了“十二五”规划建议,勾画出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了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特别强调“十二五”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这为我们深化“平安浙江”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推进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是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这些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遵循胡锦涛总书记“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持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在建设“平安浙江”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注重边实践、边总结、边深化、边扩大,结合实际,选准载体,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各行业、各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探索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浙江”建设的总体目标,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把握共性、彰显特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更加深入地推进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部门参与平安建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和地方共同推进平安建设的合力明显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立体化平安创建格局,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重点要把握“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把拓展领域、扩大覆盖作为系统平安创建的重要基础。平安建设人人有责。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立足行业、系统实际,通过调研谋划、组织试点和总结推广,先后启动实施了家庭、校园、医院、企业、交通、边界、工地、林区、宗教场所、青少年平安行动等10个系统的平安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平安办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本系统、行业的特点和工作规律出发,分类确定平安创建项目或创建载体,提出明确的创建目标、具体的创建措施,制定符合行业特性、易于操作的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努力使系统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达。同时,要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办法,明确时序进度,将创建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域、部位和单位。特别要注重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新兴产业行业、各类社会组织中开展系列平安创建的方法途径,努力消除平安创建工作的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不留空白、全面覆盖。
二要坚持把深化内涵、提升水平作为系统平安创建的关键之举。系统平安创建涉及各种行业、各个部门,情况千差万别。只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深化内涵,才能充满活力、取得实效。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选准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要始终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着力在深化平安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活动质量上下功夫。要更加注重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坚持哪方面问题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我们就首先着力解决那方面问题。要更加注重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压降本系统案件事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有效化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出智出力。
三要坚持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穿系统平安创建的全过程。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对深化平安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坚持“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深入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等活动,就地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凝聚各方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系统平安创建,也要在群众路线、群众工作这一法宝中找出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与时俱进地做好群众工作,平安建设才有活力、有动力,才能取得最大的效益。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畅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的渠道,落实解决群众诉求的措施,提高各级党政干部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的能力,做到讲话让群众“听得进”,交往让群众有“亲近感”,办事让群众“信得过”,把平安建设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积极有序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大力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情报信息、巡逻防范、法制宣传、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要坚持把平安创建活动与加强系统管理、推进系统业务工作统筹起来抓。多年来,各级平安办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自觉把平安建设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管理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确保了平安创建活动与系统、部门业务工作协调推进、相得益彰。各部门各系统要进一步坚持和运用好这些经验做法,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立足自身条件,发挥自身职能,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把业务工作与平安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融为一体。要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妥善解决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问题,防止把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要紧紧抓住深入开展系统平安创建活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的发生。
系统平安创建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根据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同志在全省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摘录,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