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4层的楼房,一楼为汽车销售店,二楼至四楼属于一家酒店。为了宣传,销售商擅自将二楼窗户以下部位装上了长15米、高2米的户外广告牌。这不仅影响到日常防火工作,还影响到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
昨天,这家汽车销售店被温州龙湾消防大队处以5000元罚款。据悉,因违规安装户外广告牌遭消防部门处罚,在我省尚属首次。
12月5日,温州龙湾消防大队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温州大道780号的温州飞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建筑物的外墙设置宣传广告牌,广告牌的设置影响到日常防火、灭火救援和火场逃生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建筑物的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规定,龙湾消防大队对汽车销售店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