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9日下午召开的高检院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汇报暨2010年度检查工作部署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下称《工作规划》)的重大意义,更加注重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注重把握特点和规律,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更加注重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加注重探索创新,拓展改革的途径和成果,不断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胡泽君说,2008年5月中央颁布的《工作规划》明确要求,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高检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对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规划》的整体目标要求,到2011年检察机关要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机关各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工作方法,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要认真梳理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项目与惩防体系建设在制度层面上的衔接点,明确工作思路,理清框架结构,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实现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胡泽君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高检院《实施办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各牵头部门既要会同各协办单位扎实抓好检察机关牵头任务的落实,又要积极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检察机关承担的协办任务。协办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职责内的工作。纪检组监察局要按照工作总体部署,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找准突破口和立脚点,不断增强部门间抓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要注重探索创新,围绕检察机关中心工作,结合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大力加强惩防体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工作手段创新。尤其要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各级检察院创造的新鲜经验,并作出理论概括,转化成制度规定,丰富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高检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主持会议并总结高检院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按照中央纪委下发的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高检院机关自查工作。二是继续大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认真梳理与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相关的制度,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明确目标,摸清底数,尽快搭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牵头任务落实。按照惩防体系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高检院承担的牵头和协办任务顺利完成。(记者郭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