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为解决民行检察部门办案力量分布和办案任务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山西省检察院决定整合民行检察资源,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建立抗诉案件三级院上下联动办案机制。
据统计,山西省检察机关近80%的民行检察人员分布在基层检察院,而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仅占全省办案总数的40%,这种办案力量分布和办案任务的结构矛盾,严重制约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
建立抗诉案件上下联动办案机制,就是在明确三级院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省、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化优势,对本辖区民行检察部门办案力量实行科学统筹、统一调配,以加大抗诉案件的办理力度。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请上来。将下级院的办案能手和业务尖子任命为上级院的助理检察员,直接参与上级院的办案工作。二是交下去。由省、市两级院根据所辖区域办案整体情况,采取异地交办的方式,将上级院案件合理调配和分流。三是集中办。省检察院适时组织三级院人员集中办理提请抗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介绍,建立抗诉案件上下联动办案机制,还要求全省民行检察部门要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意识,加强支持配合。上级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对下工作指导,积极帮助下级院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培养专门人才;下级院要认真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案件,积极选派办案骨干参与上级院案件的办理。(记者马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