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村民代表资格取消、终止情况?
答:关于村民代表取消资格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主动辞职。村民代表可以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不再担任村民代表要求,经原推选单位同意,可以不再担任村民代表。第二种,被动取消。原推选单位三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村民委员会要求取消本推选单位的村民代表资格。村民委员会应召集原推选单位或户代表进行表决。
关于村民代表资格终止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行终止,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村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另一种应当终止,严重违反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应终止其村民代表资格。
村民代表的取消资格、资格终止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村民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