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村民代表会议怎样召集?
答: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会议时间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即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联合提出。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所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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