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村民自治为什么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答:《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因为:第一,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点不可有丝毫的怀疑和任何的动摇。第二,是由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决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而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之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要建成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各级党委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群众去实行,实行村民自治也不例外。实际上,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党的主张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第三,是由农村的工作实际决定的。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小社会,既有政治工作也有经济工作,既有社会管理工作,也有大量村民自治工作,头绪多,事情杂,任务重,必须有一个坚强的组织来协调。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有资格承担起这一任务。第四,是由推行村民自治的艰巨性决定的。实行村民自治,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要改变长期形成的靠行政手段和长官意志办事的领导模式,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直接行使管理村务的民主权利,势必会受到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给村民自治的开展带来种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领导农民克服民主进程中的重重险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