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应怎样体现领导核心作用?
答: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领导。就是在政治上保证村民委员会必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为此,乡、镇、村党组织自身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要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村民自治。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决策,使村民委员会和全体村民自觉自愿地接受。对于假借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从事非法宗教、宗派和民族分裂活动的,要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确保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二是思想领导。党的基层组织要领导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党员和群众,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民主法制教育,培养他们逐步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三是表率作用。基层党组织及其成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靠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村民自治工作,这也是体现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方面。无论是乡(镇)党委的领导,还是村党组织成员,都应当自觉地遵守《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维护《村委会组织法》的权威,使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