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丧失行为能力如何理解?
答:“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例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者“植物人”等。需要注意的,是否“丧失行为能力”,应当依法由有关机关认定。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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