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通过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法官们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个人行为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法官们纷纷表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司法良知,规范工作细节,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四川高院院长刘玉顺要求,全省法官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规范行为举止,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切实做好立案导诉、查询释明、案件审查、审判执行、法律救助等各项工作,真诚待人,热情服务;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善于引导当事人打开心结,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邓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