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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助推法治进步
江苏基层法治建设亮点纷呈

  尽管法治的构建向来离不开“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但法治作为一种现代文明,更依赖于普通公民的有序参与和生动实践。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无疑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动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也因此变得如此真实而生动。

  创新群众自治组织,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

  太仓市积极探索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政社互动”,被有关学者称为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我国行政改革的“第二次革命”。自在全市34个村和社区推开以来,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既规范了社区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又激活了社区自治的原动力。

  这一由太仓首创的“政社互动”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行政权力的自我约束,实现基层自治组织的权力归位,通过基层自治组织自治能力的提升,实现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承接互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政社互动”作为县域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党委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探索蓝本。

  这种还权力和义务于基层的做法,不仅得到“海选”上来的干部高度赞同,还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拥护。“我们群众选上来的人,尽心尽职地为我们服务,是对我们信任的最好鼓励和回报。”基层干部群众心声,促进了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繁荣。全省各地通过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村(社区)基层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各项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自治组织建设精彩纷呈。连云港市海州区干部群众共同搭建的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监事会的“三会村治”这个基层民主自治的新平台,让村民自主行使自治权中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溧阳市坚持问政于民、还权于民、取信于民,积极探索和推行以参事制、票决制和双票制为内容的“三制”模式,丰富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载体;南京市六合区赵坝村积极探索农民议会机制,为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使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人员来源于民、平台服务于民、运行植根于民’的公民法治驿站,不仅给群众提供了一个学法的阵地,而且还调动了群众参与法治服务的热情,让法治公益活动成为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的助推器。”如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拥军这样向记者介绍该市独创的基层法治实践新平台——“公民法治驿站”。

  如皋市的公民法治驿站实行“1+2”模式,即由志愿者和法律业务服务人、经济资助服务人组成,是老百姓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阵地。目前,如皋市已建成运行公民法治驿站146个,在建196个,今年年底将实现所有村(居)全覆盖。“公民法治驿站”工程实行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司法惠民,强化了区域法治建设的根基。一年来,驿站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送法进村入户,辅导近2万人次学法,接受近3万人次法律咨询,为1000多人次进行了心理疏导,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纷争981起,为百姓提供涉法服务2100件9500余人次,帮助申请司法救助31件15.4万元,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法制学校”。

  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进程中,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真正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当地百姓,一直是江苏省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区域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最大目标。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设了一批基层法制教育基地和法治实践平台,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服务中心、法治维权中心、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制教育展馆、法制农家书屋等公民学法阵地应运而生,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淮安市坚持将法治惠民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法治基层基础的“双基”工程,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紧扣“维权”这一主题,在市、县两级有关单位建立了职工、妇女儿童、农民工、企业、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六大维权中心,为群众撑起维权的保护伞,常规化、制度化的维权工作机制,让中心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老娘舅”。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六大维权中心已接待处理求助案件4052件,办结3915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4起,筹集并协助解决帮扶资金5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受助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评价。扬州高邮市率先建成全省首家县级法治建设中心,将其打造成集法治实践、法制讲堂、法律咨询、民间调解和听证议政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法治活动场所,目前已在扬州全市推广。连云港市推进建立乡镇“法治为民服务中心”,与原有的政法综治中心、信访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四位一体”,整合了资源、节约了成本,为乡(镇)、村(社区)基层法治建设探索了具有推广价值的组织模式……

  自我约束公权,提升法治公信力

  “县委书记王天琦首先从自己‘开刀’,自我限权,让县委书记的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规范化行使权力,使我们看到变革的勇气和决心。”睢宁县的干部们在评议该县以“一述双评三监督”制度化推进依法行政的做法时说,“当严管干部的风暴席卷全县时,我们感受到睢宁的春天真的来了。”

  近年来,睢宁县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以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为契机,努力提高县委依法执政水平,以“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为核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以公开决策、公开用人为切入点,推行权力阳光运行;以“一述双评三监督”为依托,强化依法监督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成效明显,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肯定及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实现了科学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双丰收”。

  这一系列推进依法行政的举措,不仅约束了干部的言行举止,还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从禁酒令、“没有效果就有后果”、“干部不好过,群众才好过”这样严管干部的“口头禅”,到号召全县人民“不闯红灯”、建立公民信用记录等严管民风的社会诚信建设,让干部群众在遵纪守法中心无旁骛地投入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去。2009年,该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66.9%,增幅全省第一;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7.5%,增幅全省第二;经济指标综合排名由徐州7县(区)末位跃至第四位。今年1至10月,在徐州市统计局列统的17项主要经济指标中,睢宁有12项经济指标增幅位居第一。

  近年来,江苏省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进程中,以“依法治权”为核心,把约束公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努力提升法治建设公信力,探索出了基层站(所)执法评议、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等具有全局意义和基础性作用的法治建设创新经验。泰州市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以群众评议为抓手、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以百姓满意为目标,真正把执法评判权交给群众,形成了执法机关与广大群众互动的执法监督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如皋市创建的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从制度上提供保证。徐州市云龙区开展的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述法、社区(村)干部述法;组织群众评议、部门评审、组织评鉴的“三述三评”履法考评机制,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促进了该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特约记者陈旭柏佳春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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