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高院聘任的首批15名特约监督员正式上任。这是我省法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聘任仪式上,省高院院长齐奇说,聘任特约监督员“,就是要借助大家的力量,帮助法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改进工作”。
15名监督员中,10人由省委统战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推荐,5人为省人大代表。
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意见》规定,邀请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相关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特约监督员每两年聘任一次,并向社会公布。特约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有四方面:参与讨论研究涉及法院工作的重要政策和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队伍建设的批评和建议;参与人民法院调研活动和人民法院宣传活动;了解、监督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公正司法的情况等。
聘任仪式上,齐奇说“:特约监督员来自不同行业,在发挥民意沟通的桥梁作用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他希望特约监督员“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背景和职业视角,听取群众呼声,感知社会各阶层民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就改进法院工作的问题进行了解思考,提供意见和建议”。
“我们受聘于省高院的特约监督员,代表着浙江4600多万人民,这是很给力的。所以,我们不会是浮云。”代表特约监督员发言的省人大代表许利群非常激动。她说,她觉得很荣幸,更深感责任的重大,一定会认真负责地履行好特约监督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