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17日,永康市龙山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共选出村委会成员85人。龙山镇吕南宅一村、马山头村、新屋村有4人因不符合任职条件限制,被宣布当选无效。
12月11日,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一村采用“自荐直选”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该村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五类人员”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自荐人。当选人未经资格审查的,须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始得当选,凡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全村343名选民进行无记名投票后,未参加自荐的村民吕某获得285票,得票数列村民委员会主任人选第一位。龙山镇和永康市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联审小组在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吕某因违法计划生育受处理未满5年,已被列入“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台账”,迅速在第二日以公告形式宣布其当选无效。
另外,吕南宅一村、马山头村、新屋村还有3名未参加自荐的村民在村委会成员的选举中获得过半数的多数选票,但经审查,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人员,也被宣布当选无效。
此事在当地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大多数干部群众认为,以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很松,“一网撒下去,捞上来什么就是什么,小鱼、病鱼都没关系”。这次省里严格规定了村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是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树立村干部良好形象的好办法。选村干部就要选风清气正、行得正、坐得端的好干部。有的村民说:当村干部就要有村干部的样子,违法违纪的事决不能带头做,否则群众怎么能信服? “五类人员”不能作为候选人和自荐人,当选了也无效,这个规定好,以后要坚持。
也有一些群众认为,以前没有这样的规定,今年有了规定还不是很适应。一些村民工作能力强,也有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热心和精力,但因为几年前违反了计划生育,虽然已经处理了,这次还是不能当选,有点可惜,也不太能理解。
还有一些群众认为,这次提出“五类人员”的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政策要有连续性,如果经运行证明是有效的,就要坚持下去,要体现公平公正。
(金华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