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推行“先定事后选人”选举模式
着力打造“干事型”村级班子
为扭转村级组织换届中存在的“选前忙拉票乱承诺、选后当闲官不作为”现象,永康市龙山镇在村级组织换届试点中,全面推行“先定事、后选人”的选举模式,把党员群众引导到“定什么事、选什么人、建什么村”上来,改变过去的“为选人而选人”为“为干事而选人”,树立了“以事选人、选干事人”的选举导向,得到了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
为把各村事项找准,在村级换届试点中,组织95名试点工作组成员、联村干部和各村“两委”干部,开展“走百家门、访百家人、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活动,了解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村亟需创办的事项,同时掌握选举动态。对两委班子不健全的5个重点村,从机关部门下派了5名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调研、帮助定事。镇党委还围绕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细化了农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供各村作为定事的参考。
为确保所定事项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按照“五议三公开”民主决策法(村民建议、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事项、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公开),由现任村两委班子根据村民意愿提出下一届班子需要完成的事实项目和工作目标初步方案,经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和市、镇中心工作,按照量力而行、因村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对切实可行的,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村务、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实际、无法落实的事项,退回重新讨论确定。村级换届试点中,全镇39个村共定出226项实事项目。
严格加强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明确了“5531”村干部准入制(即:对5类对象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对5类情况不宜推荐为支部候选人,对3类情况不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存在近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只能推荐一人为候选人)。实行市、镇两级联审,先由镇党委对候选人(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再由人大、纪委、组织、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计生等9个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联审。同时,提前全面排摸镇域范围内不能确定为村党组织候选人的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将联审程序前置,进一步提高联审工作效率。通过资格审查,78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被取消竞选资格。
围绕“有序竞争、有备参选、有志创业、有德服众”的目标,选举前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对候选人(自荐人)进行选前集中教育,引导依法有序参选、正确面对落选,讲清选举纪律、任职资格条件,并明确若出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当选的,当选无效。在此基础上,与候选人(自荐人)逐一签订《村干部竞职承诺书》,包括竞选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进一步端正参选态度,增强依法公平竞选意识。
在正式选举投票前,全面实行候选人(自荐人)竞职演说,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以既定事项为内容,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任职设想、目标打算和措施办法,让党员群众来评判谁更有本事、更能务实干事,再举行选举大会让党员群众选择自己满意的人。使竞争方式由“私下活动”变为公开竞选,把承诺方式由过去的承诺做什么变为现在的承诺该怎么做,避免出现非正常的竞选行为和落选人的过激行为。
推行“先定事、后选人”的选举模式,有效避免了“乱承诺”、“空承诺”的不正当竞争,营造了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通过签订《村干部竞职承诺书》,将村干部的职位与责任绑定,有效增强了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创业意识。同时,永康市在村级组织换届试点阶段就着手从完善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入手,推行“年初定诺、每季析诺、年中督诺、年终评诺”的践诺四步法,建立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措施,提高村干部践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着力打造一支“干事型”的村级班子,营造创业干事的良好氛围。
(金华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