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建立村级换届选举监督员制度
有效监督和防范违纪违规行为
天台县针对以往村级换届选举中监督不深入、作用不明显的实际,在村级换届选举试点中探索建立监督员制度,在县、镇、村三级建立由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干部、法律工作者、基层党员群众代表等公道正派、威信较高的人员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其中县级监督员30名,镇监督员10名,村级监督员每村5名,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观察和监督,参与宣传引导工作,有效防范拉票贿选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
县、镇两级监督员分成4个组,分别联系试点镇的21个行政村,与村监督员一起,采取夜访农户的方式,一方面把严肃村级换届选风选纪的“十条禁令”宣传到每家每户,引导广大选民珍惜手中的权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投好神圣的一票;另一方面监察、了解选风选情,加强对拉票贿选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给参选人以极大的震慑作用。镇监督员汤学林在入户走访中得知希董村戴某有请吃拉选票苗头后,及时向镇党委报告,镇党委和县村级换届选举指导组迅速找他谈话,使其认识到错误,打消了不良念头。同时,监督员还与竞选人进行逐个交流谈心,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广大参选人自觉遵守廉洁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开公平竞争,依法有序竞选。县监督员、原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县长戴联台结合往年试点镇中的明公村的贿选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宣传贿选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参选人不要搞请客吃饭、分烟送酒等贿选行为,并促使每位竞选人都当面作了廉洁参选的表态承诺。
对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全程参与,对各个环节的选举过程、结果进行监督记录。对关键选举环节,三级监督员一起参与,共同监督把关,确保村级换届选举规范操作、依法有序。一是选举村民代表时,主要监督是否依法推选,对妇女村民代表则实行专职专选,切实杜绝不经过推选随意指定人选、少数人选少数人的不规范行为,保证村民代表产生的合法性。二是制定选举办法时,根据省市县换届选举办法,结合各村实际,对选民登记、参选人资格、委托票、票箱设置、有效票认定、二次选举等各项规定进行监督把关,切实防止选举办法出现漏洞、有歧义现象,保证选举办法的依法科学。三是开展三项承诺时,结合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主要监督创业承诺内容是否具体实在、切实可行,切忌乱承诺、空承诺、虚假承诺。如,针对项家村王某创业承诺空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实际,监督员当场予以指出,督促其提出切合实际的竞职承诺。四是现场选举时,监督是否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广大选民不受外界干扰,真实表达自己的选举意图。对行动不便、卧病在床的选民,由监督员陪同村选举工作人员把选票送到家里,保障真正行使村民的民主权利。
针对村级换届选举期间由于宗族、房头矛盾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监督员提前介入,积极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切实维护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如,吉山村监督员戴均超发现竞职人戴招银(2005年曾当选村委会主任)、戴招杆(2008年曾当选村委会主任)为竞选村委会主任这一职位,引发房头之间的矛盾时,及时上门做思想工作,分析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的情绪得以平息,同时引导双方公平竞争,凭实力当选,目前该村选举已圆满完成,选出了团结的局面、和谐的氛围。
(台州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