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金东区曹宅镇在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中,根据群众举报,查实曹宅镇岩后村一村民在村民代表推选过程中,采用现金贿选的方式为自己拉选票。为严肃选风选纪,维护选举秩序,该村宣布该村民的村民代表资格无效,并组织该村民所在的村民小组重新推选。同时,金东公安分局对该村民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金东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通过教育引导与打击惩处并重,抓好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选举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
为确保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金东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精神,从一开始就注重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严肃选风选纪,加大对选举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专门抽调纪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同志参加指导小组集中办公,对选举中的不正当行为及时认定和处理。
明确选举纪律,在换届选举动员培训会上,对候选人的竞选行为制定详细规范,把制度定在前,把约束签在前。换届选举启动后,多次召开会议,统一各村党支部书记思想,并通过村党组织对参选人进行经常性谈话,教育引导参选人公平参选、有序竞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把握工作节奏,抓住查处的最佳时机,一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化解处置,较好地解决了认定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法纪宣传引导,着力提高竞选者和选民依法选举意识,通过报纸、广播、宣传标语、公告、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等5部门提出的“十大禁令”,明确告知村民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样的人,哪些人不宜担任村干部。同时发挥镇机关党员干部的宣传引领作用,做好党委政府有关换届选举政策的宣传工作和选情反馈工作,确保信息早掌握。
(金华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