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电动三轮车拖着一名协警行驶了近五六百米,这可不是在拍电影,而是上周,在中心闹市区发生的真实一幕。驾驶员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治安拘留了三天。
12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郭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市区。 在红旗路由东往西经过浙北岗亭时,遇到红灯,并没有停车,反而闯红灯行驶。见这情景,在路口执勤的协警沈跃军便上前纠正。
起先,郭某稍稍减慢车速,协警就站在电动三轮车前,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处理。可郭某没停车,慢慢往协警身上“靠”。为防止发生意外,沈跃军上前伸手,想关闭车辆电门钥匙。此时,驾驶人郭某突然加速行驶,沈跃军猝不及防被车拖走。
三轮车带着沈跃军一路往前开着,无论沈跃军怎么劝说,郭某就是不肯停车。过了两百多米的劳动路路口,沈跃军实在坚持不住,便急中生智顺势踏上了车辆,但郭某还是驾车继续前行。一直开到红旗路交通银行附近。
一名过路群众看到这个危险的情况,用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帮助挡住了电动三轮车的去路。三轮车撞上了电动自行车后才被迫停下。
随后接到报警的爱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当事人郭某带走调查。经医院诊断,协警沈跃军脚趾内出血、小腿擦伤(属软组织挫伤)。
据了解,该妇女郭某是江西人,43岁,在湖务工,主要从事运输工作。当晚,经爱山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郭某被处行政拘留三日。
据湖州晚报 顾宇雯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