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针对农村黑恶势力插手、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问题,玉环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到关口前移、提前部署,注重防范、依法处置,有力保障了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公安局长参加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参加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动员会,亲自宣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营造了打击破坏选举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是出台制度规定,严格界定标准。玉环县公安局专门出台《打击查处村级组织选举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若干意见》,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容易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和分类归纳,并就破坏选举秩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威胁他人安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等15类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处罚依据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公正,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查处村级组织贿选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查处村级组织贿选案件的责任部门、查处程序、性质认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是制订工作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由县交警中队、楚门镇政府、楚门派出所等单位组成的换届试点工作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制定《楚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对楚门镇各村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摸。根据排摸情况,将全镇28个村划分为平稳村、欠平稳村和不平稳村三类,每个村分别制定处置突发性事(案)件工作预案,同时强化值班备勤,保证快速出警,为平稳推进换届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四是实行联村入户,掌握维稳苗头。试点工作中,专门安排警力联系到村,确保每一个试点村都有一名联系民警。各联村民警深入联系村开展入户调查,广泛宣传《选举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各种法律,提高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意识。在走访中注意排查可能影响和破坏换届选举的人和事,及时掌握维稳苗头,对各类重点人员实行相应的监控措施。
五是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活动。11月份以来,在试点乡镇楚门镇开展以集中打击流氓恶势力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坚持从重从快打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目前,全县共打击恶势力团伙13次,抓获涉案人员93人,有力震慑了犯罪行为,有效减少了黑恶势力对村民选举行为的干扰。
(来源: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第17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