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在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中,坚持正确的选人标准和用人导向,把党员“闪光点”作为换届选举的重要标准,以“闪光典型”引路,把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优秀分子选到村干部岗位。在盐官镇试点中,对396名党员“闪光点”进行了展示,51名“闪光典型”当选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
1、展示“闪光点”,树立选人风尚标。各村党组织集中开展党日活动,挖掘并梳理身边党员闪光言行,推荐“闪光典型”。通过村级广播、党务公开栏、党员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向党员村民宣传“闪光典型”的先进事迹。对“公推”出来的147名村党组织候选人、249名村纪检组织候选人的“闪光点”进行不同层面的宣传公示。在党员大会选举过程中,专门设立候选人竞职演讲环节,进一步亮出自己的“闪光点”。经初步统计,在竞职演讲中全方位凸显“闪光点”的有51人,提及闪光新事例24个,充分展示党员先进性,树立鲜明的选人导向。
2、评议闪光点,把牢选人硬标准。开展党员“闪光点”评议,采取“个人自亮、党员互议、支部评议”的方法,对照任职7项基本条件和不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5种情形,进行开诚布公地点评,并从组织层面推荐出最“闪亮”的党员参加党组织班子竞选。同时,开展党员群众信任度测评,组织全体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种养大户和企业主等各类党员群众,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人选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投票不过半数的不列入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信任度测评和组织考察后,确定的66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正是前期展示的“闪光典型”和“闪光点”评议中呼声很高的共产党员。
3、践行闪光点,实行考核新标准。按照“立说立行”的要求,推动新当选班子成员开展创业承诺,践行自身“闪光点”。将承诺内容纳入村干部年度“双述双评”,对每位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正如连任红友村书记的沈德忠说:“现在自己的‘闪光点’都亮出来了,也公开承诺过了,只有好好干,才对得起党员和村民们对我的信任!”
(来源: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第18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