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中,通过制定具体资格条件、开展多形式资格审查、实行全方位结果公示“三步法”联审,把好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关。据统计,该市共有7名人员因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第一步,制定具体资格条件。按照“5类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资格条件。如对违法行为中的“涉黑涉恶”情形,明确为“参与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治安拘留、刑事处罚等行为”。
第二步,开展多形式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在对候选人(自荐人)进行初审时,一是与现任的村干部见面,了解候选人(自荐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二是与候选人(自荐人)见面,了解其言谈举止、健康状况以及治村设想等;三是与候选人(自荐人)街坊邻居见面,了解候选人(自荐人)为人处事、家庭状况、工作经历等,全方位审查掌握候选人(自荐人)各方面情况。整合纪检、检察、法院、公安、司法、计生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数据资源,建立村级换届选举信息“一查通”数据库,提高部门联审效率。此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试点中,仅用2天时间就联审了235名候选人(自荐人),联审出了4名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选。
第三步,实行全方位结果公示。在公示的形式上,利用农村政务公开栏、党建宣传栏,对候选人(自荐人)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在远教视频终端上对候选人(自荐人)各方面情况进行全天候滚动播放。在公示的内容上,参照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公示办法,对审查通过的候选人(自荐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学历、现任职务或从事行业等都进行公示。在公示的要求上,明确公示受理单位、期限、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的,由镇党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联合调查。
(来源: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第18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