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997年率先推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当年发现有较大失误的“不合格卷”达27%,经过多年努力,到2010年已经基本消灭“不合格卷”。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北京模式”,已被许多国家部委和全国多数省市推广。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是通过对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文书进行抽样评查,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案件和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方式。截至目前,北京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共62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共8847项,其中行政处罚5928项。
据介绍,1996年行政处罚法实施后,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仍然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群众对时有发生的“乱执法、乱罚款”反映强烈。1997年8月,北京在全市开始推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经过十多年努力,案卷评查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程序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程序的操作水平,2010年的案卷评查中已难以看到有较大失误的“不合格卷”。(记者朱竞若、余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