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快到了,食品进入销售旺季。近日,记者走访了杭州城郊接合部的6家商店,发现4家商店较为规范,杭州太平洋超市、杭州楠溪超市等两家商店分别存在有过期食品、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现象。
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责令商家下架“问题食品”,并立案调查。
1月5日下午,杭州汽车西站附近的一家小百货店内,女售货员正在检查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看看柜台上有没有不能卖的食品(过期食品)。否则,到时顾客买去的话,要以一赔十。”
随后,记者看了柜台上的10多种食品,没发现过期食品和食品标签不符合的现象。
当天下午,在记者走访的6家商店中,有4家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要求,有两家超市则存在少量过期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现象。
记者暗访时,发现杭州太平洋超市货架上的6包永健牌“仔姜凤爪”已过期一个多月。在杭州楠溪超市的一块销售区域内,摆放着超市分装的鱼皮花生、薯条等食品。然而,这些食品的标签上仅有食品名称、重量、金额以及分装日期,却没有保质期。《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应当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
1月7日上午,记者把这两家超市的情况反映给杭州市工商局西湖分局留下工商所。留下工商所立即派出4名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一同赶到了杭州太平洋超市,当场暂扣6包过期的“仔姜凤爪”,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0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超市老板娘解释,这是他们工作的疏忽。“以前我们都是定期清理食品的。后来,聘用的收银员回老家了,最近刚招了两名收银员,他们可能对超市的工作还不怎么适应。”她承诺,以后每个月清理一次食品,防止过期食品销售给顾客。
随后,执法人员又赶到杭州楠溪超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超市工作人员暂停销售没有保质期的食品,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