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我要求省政府明确,政府与拆迁户签了3年的拆迁过渡期,就是3年,不能拖延!”在前天下午的省人大杭州代表团代表全体会议上,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党委书记施雪龙代表的发言相当威猛。
会后,施雪龙告诉记者:“我是带着老百姓的期待来开会的,不说空话套话。如果不能表达百姓心声,那我来干嘛?作为人大代表,我就是提出问题,帮他们解决问题的。”
施雪龙说,根据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来看,政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占据了很大比例,其中比较严重的就是拆迁后未能在限期内安置拆迁户。这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施雪龙建议:“浙江省应该尽快出台《拆迁安置条例》,用法律来规范拆迁问题。”
他说,在拆迁过程中,依然存在“重拆迁进度、轻拆迁安置落实”的做法,让百姓面临拆迁以后怎么生活的困境。
因此,他建议政府加强督促,加快拆迁户安置房建设。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实行“先建拆迁安置房,再实施拆”的制度,将“让房等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