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各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并通过计划、预算审查报告;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7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通过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浙江日报杭州1月20日讯(记者 阮蓓茜 袁艳)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今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并通过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讨论并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7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通过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各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部署今年的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是一个求真务实的报告。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注重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为全省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各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建议,面对“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发展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权威性、立法的针对性、监督的有效性、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各代表团对“两院”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工作给予肯定。代表们建议,今后,“两院”要进一步严格抓好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更好地服务全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1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会议还听取并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冯明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赵洪祝、王永明、徐宏俊、吴国华、程渭山、姚民声和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