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20日讯(记者 袁艳 阮蓓茜)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今天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普遍认为,3个工作报告全面客观总结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结合我省“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发展要求,认真谋划今年的工作任务。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始终抓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认真做好立法和监督等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依靠代表,服务人民;把握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沟通协调,强化监督,全年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两院”工作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代表们建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进一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加注重保障科学发展的制度性立法,注重立改废相结合和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积极有效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形成合力,为我省“十二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作出新贡献。“两院”要全面加强自身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浙江省领导和“两院”负责人在各代表团与代表一起参加审议,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