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出炉”,参加全国两会的浙江代表展开热议,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吁求。此前,陈三联、朱卫红、孔庆江这3位资深法学人士联合向本报推荐“司法公正”这一热点话题,希望得到代表们的呼应。
齐奇:浙江法院有望率先
全面实现“阳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司法权的内外行使尽可能置于阳光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压缩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说,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省高院决定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去年10月,最高法院在全国确定了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省杭州中院、宁波中院、杭州萧山区法院入选。同时,最高法院下发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齐奇介绍,近年来,浙江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已经有了较好基础,三级法院依托初具规模的1347个电子法庭、103个法院门户网站和网上办案等信息技术手段,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全面达到《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要求。
上个月省高院已经制定下发了符合实际的《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和阳光司法工作机制7个方面对阳光司法的标准作了全面规定。
“这份《实施标准》内容更细、要求更高,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在各个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前瞻性。”齐奇表示,目前省高院正在建立考核制度,力争在年底前,全省三级法院全部达到《实施标准》要求,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陈云龙: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法律监督是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促进剂。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一直在为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而呼吁,这次两会上还提交了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决议》(详见本报3月4日报道)。陈云龙特别指出了当前法
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这不利于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建议“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陈云龙介绍,我省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探索这项工作,已有7个地级市、10多个县(市、区)依托政务网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但还存在信息录入标准不明确导致选择性录入、信息录入时限不明确导致录入不及时、刚性约束不明确导致工作随意和停滞等问题。
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两法”衔接中的法定职责,对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衔接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加强对衔接工作的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此,陈云龙建议最高检以贯彻《意见》为契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地方在探索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录入的范围、时限和刚性约束为核心环节,以明确建设步骤为保障,并设定后果责任,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共鸣:警惕司法权威弱化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更离不开司法权威的维护。不少代表指出,近年来司法权威有弱化的趋势,应该引起警惕。
“比如‘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有的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宁愿选择上访,而不愿依法上诉。从长远看,这都不是讲程序、讲法治的做法。”齐奇说。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图书馆馆长范谊认为,我国目前存在司法和信访两套民事争端解决体系,但要明确法律和司法在解决民事争端中的最高地位,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精力转移到司法机构建设、司法队伍提升、律师队伍建设、推进普法工作、提高司法质量上来。
司法权威的弱化,还表现在法官的职业环境上。齐奇讲了这样一件事“:我省有个基层法院院长,上任不久就遭到当地一个信访人的骚扰。其家人到院长家门口纠缠叫骂,后来又发展到拉闸断电,甚至连续11次用强力胶封堵房门,导致院长一家半年多有家难回。”
据统计,仅去年一年,浙江法院系统发生威胁恐吓、谩骂侮辱、骚扰纠缠法官等事件1712人2145次,同比上升22%。
对此,齐奇建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都要重视司法权威的维护,关心法官的职业环境、合法权益的维护“,该补充立法的要立法,该制止的要制止,该支持的要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建议,两院一方面要加强能动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多方联动的大调解机制建设,合理兼顾、平衡各方利益,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减少司法冲突和司法对抗;另一方面,要认真剖析干警履职安全问题的成因,有的放矢采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