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亚平,1972年出生,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
在工作中,沈亚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办案,行事果断、刚正不阿。在某特大盗掘文物案中,沈亚平白天奔波于看守所提审,晚上精心准备公诉词和法庭辩论提纲,补充侦查提纲9页25项,补充并重新调查核实材料多50多份。庭审现场,沈亚平沉着应战由32人组成的律师团,经过将近10个小时的辩论,使法庭当庭宣判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18名被告人均被判有罪。对方辩护律师庭后对沈亚平表示,“看来我们低估了你的实力”。
走下公诉台的沈亚平与常人一样充满着女性的柔肠和爱心。在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中,一名没有前科、因一时糊涂而参与作案的高中生引起了沈亚平的注意。为挽救失足学生,沈亚平反复研究案情,仔细斟酌细节,多方了解情况,最终检方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之后沈亚平主动与这位学生进行爱心结对,经常找他谈心谈话,在生活上给予帮助支持,真诚地鼓励他努力学习,从此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当沈亚平收到这位学生考上上海某名牌大学的报喜信时,她落下了喜悦的泪水。
沈亚平以娇柔之躯捍卫公正,以善良之心诠释道义,以澎湃之情忘我工作,她领导的公诉团队连续多年实现无无罪判决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年终结案率100%的三大目标管理任务,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不断书写着共和国女检察官的飒爽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