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立顺,中共党员,嵊州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1995年起,一直从事消费都权益保护工作。长期来,该同志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看成是自己毕业追求的事业,甘于平凡,默默奉献,倾心维权,深受领导和消费者的好评。相继获得绍兴市、省、全国消协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是当好“宣传员”。曾任市消协秘书长的叶立顺同志,十分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每年“3.15”前后,总是精心设计载体,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无论是组织宣传车上街下乡,还是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消费知识辅导讲座,他都亲自参与其中,不顾辛劳。
二是当好“娘家人”。叶立顺同志常以消费者“娘家人”自居,积极帮助消费者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接待消费者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满怀热情,调解消费纠纷依法依理,遇到棘手和复杂问题,知难而进,尽力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去争到消费纠纷的圆满解决。
三是当好“铺路石”。叶立顺同志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创新工作,加强消保网络建设,创办消费教育学校。因年龄关系从秘书长岗位退下来后,主动要求做一名普通的维权工作人员,当好铺路石,一如既往为消费者奔波和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