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林,文成县玉壶人, 1963年6月出生,1981年10月入伍,1985年9月入党,1986年毕业于南京陆军学院后勤专业,1997年10月转业到县环保局工作,先后担任环境监察员、局办公室副主任、环境法制宣教科科长兼负县生态办日常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县珊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该同志进入环保系统工作以来,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较快地实现了从军队干部到地方干部的角色转换,逐步成长为一名环保业务骨干。他认真钻研,起草了一系列生态县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主编了《文成生态县建设规划》,参与编制了《文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指导全县33个乡镇自编生态乡镇建设规划,节约编制经费支出300多万元。他积极探索,为推进全县环保工作献计献策,牵头撰写了《关于切实加强珊溪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全县十条支流环境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全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调查报告》等10多篇调查材料,其中《建立椭圆形政策机制,对欠发达地区实施生态补偿》一文在中科院《中国城市生态建设大全》上发表。负责法制宣教科、县生态办工作期间,他经办的行政案件没有出现错案和行政诉讼案件;他还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并指导建成了9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市级生态乡镇和90个市级生态村,为推进生态县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立下了汗马功劳。2009年底,担任县珊溪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以来,带头深入各乡镇村调研,初步建立了以村为单位的环境整治项目库,并起草和编制了《关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文成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提交县政府讨论。
身为一名党员干部,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公道处事,热情服务,受到全局同事和公众的一致好评,先后5次被评为全市环保宣传先进个人,2次被评为全市环保法制工作先进个人,1次被评为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3次被评为全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文成县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分别被评为温州市环保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和浙江省环保系统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