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按照“先定事、后选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所定之“事”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切实把以事业选人的选举导向落到实处,为创建“干事创业型”村级组织开好局、起好步。
——承上启下“定事”。各村结合实际,在全面总结上一届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础上,提出前后衔接、适度超前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三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设想。对一些影响村里发展的根本性、长期性重大事项,进行“回头看”,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确保所定之“事”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摸清家底“定事”。采取自下而上、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摸清村情村况,集中开展资产、资金、资源“三资”清理工作,并根据各村现有财力、发展潜力和可承受能力,进行适度超前谋划,切实做好科学定事、合理定事。
——集中把脉“定事”。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化结对共建工作,充分整合各结对部门(单位)工作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工作指导,并组织机关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工作指导员等集中为村级经济发展事项把好脉,提出建议。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实行“一村一策”,集中力量攻坚,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惠民利民“定事”。组织开展“党群携手促发展”活动,由村干部、党员组成民情民意调查队,进万家门、明万家情、结万家亲、解万家忧,广泛征集党员群众在工程建设、村庄整治、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据统计,全县参加调查的干部党员900余人次,走访农户2569户,收集各类建议320多条,采纳85条。
——规范运作“定事”。根据海盐县《关于开展村级事务节点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融入风险管理的村级事务节点化管理模式,将“定事”内容划分为党建党务、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班子建设等4大类,对照各类事项的工作环节、运作节点和风险防范点,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依据风险管理要求,对议事决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盲点”,运用责任是否明确、决策是否规范、基层参与是否充分等30项风险防范点,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定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