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排查预防。由乡镇(街道)组织纪检、政法、计生等职能部门,深入各村开展“五种情况人员”大排查活动,排摸,并组织9个市级联审部门对照任职条件,分乡镇列出具体名单,进行比对,查漏补缺。据统计,全市共排摸“五种情况人员”2643名,逐一登记造册,及时将排摸情况反馈至各村,由乡镇(街道)联村指导组会同村党组织对照名单,掌握情况,重点关注有意参选对象。
二是做好谈话劝退。结合村级组织班子年终考核评议工作,扎实开展村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村主职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约谈,其他村干部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片约谈,阐明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特别是对现任村班子成员中有“五种情况人员”的,劝其主动放弃参选。据统计,全市共有6名原村班子成员因涉及“五种情况人员”主动放弃参选,有24名“五种情况人员”经劝说退出竞争。
三是做好联审剔除。严格实施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审制度,市里专门从纪委、公安、法院、司法、计生等9个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审查组,对乡镇(街道)上报名单进行实时联审,符合任职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据统计,在村党组织换届中,先后对2415名党组织自荐人进行审查,有11名自荐人因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被取消资格。
四是做好舆论引导。在上虞电视台、《上虞日报》开设专栏专版,答记者问,宣传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明确“五种情况人员”不能作为候选人(自荐人)。市村换届办还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制作了一套5张图片,以漫画形式,把“五种情况人员”不能参选和当选无效告知党员群众。乡镇(街道)通过文艺演出、宣传车、农民之声广播、标语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相关政策要求和选好村干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投好票、选好人,防止“五种情况人员”选进村班子。
五是做好选后处置。乡镇(街道)指导各村将任职资格条件写入村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严格执行。对选举产生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任职条件的,宣布当选无效。对票箱里“跳”出来的人员,先公布得票数,再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告当选名单,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宣布当选无效,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和当选无效人员说明选优配强村干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规定,做好当选无效人员和支持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五种情况人员”零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