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建区换届选举普法讲师团,在村一级设立换届选举法律事务咨询点,在每个乡镇(街道)开展巡回专题宣讲,共授课15场次,参加听课群众达16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采取普法宣传车进村流动宣传,录制“十条禁令”等音像资料进行视频宣传,编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宣传资料,挂横幅、贴标语、展图版、刊墙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选举。
二、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构建和谐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掌握各村选情和矛盾纠纷动态,及时排查化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各基层司法所深入村居农户,逐村逐组逐户地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分类调解,切实做到选举民情早掌握、纠纷苗头早控制、矛盾纠纷早调处。目前,全区司法所参与调解民间纠纷513件、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114件,村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738件。
三、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突出针对性管控。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力度,重视日常谈话和思想教育,共开展监管人员谈话1788人次。各司法所与监护人、监督考察小组成员组成监管小组,实施定位监控与不定时走访相结合,切实把应急布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突出动态型管控。启动社区矫正信息情报网,充分发挥122名情报信息员作用。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责任人和监管帮教人员,每日上报动态情况,运用GPS信息化管理系统,随时掌控“严管级”农村服刑人员矫正动态及其行踪去向,有效预防和减少不利因素对归正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拉拢破坏。三是突出人性化管控。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对象、归正人员的疏导心理教育、集中教育和日常短信教育密度,提前做好人性化帮教工作,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四、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对408个村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积极配合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法律见证工作。二是发挥533个村的法律顾问作用,对群众提出的换届选举以及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婚姻继承、宅基地管理等农村热点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三是开展“送法律送温暖律师行”活动,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出现侵害选民权益、违规选举等行为的,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保障选民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起,收到法律咨询电话20余条,为村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8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