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辽敏,1972年4月出生,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05年至2010年,陈辽敏同志共办结民商事案件4734件,结案率95.4%,调解撤诉率84.4%,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缠诉上访,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陈辽敏同志是全省法院系统的“办案明星”。近五年来,她加班加点办案,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将诉前分流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方法运用到审判实践中,追求定分止争、息讼服判的最佳效果,实现了办案效率高、质量优、效果好,在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先后被评为西湖区人民调解优秀指导员、“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十佳“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法院十佳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10年被评选为杭州市首届“十大金剑人物”。200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陈辽敏同志的先进事迹已有一定的社会公认度,省、市级媒体和《人民法院报》等全国性媒体也进行宣传报道。她还应邀在全国法院中、基层院长培训班上授课并介绍她的办案经验和先进事迹,在省、市、区级党政机关作先进事迹报告1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