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火灾事故是娄青垒加工点的隔间内一台烘箱温度过高引燃箱内塑料,并蔓延至烘箱四周的可燃物而引发的。”
“这么多房子,凭什么偏说火是从我车间里烧起来的?”
“经过调查取证,排除了人为防火、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情况。而且通过对烘箱勘查发现,三扇箱门烧损脱落,箱门内侧烧损且严重变色,箱内存放的塑料烧损碳化,箱内加热管烧损变……”
“原来你们查得这么细啊,我服了。”玉环消防大队近日组织召开的“5·3”台州黄龙塑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公开认定会上,经办人和当事人唇枪舌战,激烈辩论,最终当事人服气地接受了火灾原因认定结论。
“我们的认定会模拟了法院的开庭形式,让各方的观点、证据得以充分展示,这样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更公正,更能让当事人信服。”玉环消防大队副大队长许常明主持了这次认定会。他说,认定会是消防大队按照《玉环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火灾事故公开认定办法(暂行)》组织召开的,由非办案人员的消防大队领导担任主持人,设立经办人、当事人、记录人,整个会议接受旁听,并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会议开始后,主持人介绍此次火灾基本情况并播放火灾视频录像。案件经办人详细介绍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并回答当事人、受灾户的提问。主持人宣读火灾原因认定结论及法律依据后,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一次参加认定会的廉政监督员马明霞对这样的做法很赞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消防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实实在在地上了一堂消防安全课,今后一定会认真吸取这次火灾事故的教训,把消防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拿到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娄青垒非常内疚。
据悉,玉环消防大队推出火灾事故公开认定制度为全省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