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请来假证贩饰演“姐夫”,声称公安局里有熟人;请来失足妇女饰演“姐姐”,说是在市法院工作的;请来车站清洁工饰演“姐姐同事”,骗取所谓的“保证金”……
丽水遂昌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陈某,就这样导演了一出“诈骗剧”,谎称能“解救”杀人嫌犯,实际只为了骗钱。
昨天,遂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另外涉案3人,也分别判刑。
临时找来“姐夫”
说公安局里有熟人
2009年9月,来自遂昌的詹某,因债务纠纷,驾车将人轧死,被公安机关抓获。
10月,因诈骗罪刑满释放的陈某,听说这件事后,跑到詹某的妻子钟某所在村,故意留下口信,称市里有朋友可以帮忙打点。
钟某救夫心切,很快找到了陈某。
陈某谎称她姐姐在市法院工作,可以帮忙。当天,便带着钟某赶到丽水。
住进旅馆后,陈某谎称去找人。原来,他是去找以前办过假证的梁某。
就这样,梁某扮演陈某的“姐夫”,即将粉墨登场。
“你到时候就说公安局里有熟人!”对好“台词”后,陈某回到旅馆。
梁某先和钟某通了电话,说可以帮忙。
刚通完电话,陈某便说要买烟去见“姐夫”,轻松骗走了钟某300多元钱。
第二天,“姐夫”约陈某吃晚饭,陈某乘机又骗了钟某800元。
回到遂昌后,陈某又向钟某要了2000元。之后,他汇给“姐夫”500元作为酬劳。
钱很快花光,陈某见钟某这么容易上当,决定再编一出“续集”。
临时找来“姐姐”
说是在市法院工作的
陈某很快又找到钟某,说是要去市里处理詹某的事情,需要3000元钱。
陈某跑到丽水汽车东站一家旅馆,花100元,让老板娘给他找了个失足妇女蒋某。
蒋某同意冒充市法院工作人员,但酬劳要200元。
当晚,陈某把钟某叫过来,又要走了400元。
第二天,陈某约“姐姐”吃晚饭,又以垫付了费用为由,骗走钟某2300元。
几天后,钟某又找借口,骗了钟某9000元。
临时找来“姐姐同事”
骗取所谓的“保证金”
2009年11月,缺钱花的陈某,又想到了钟某。
他编了个理由,让在旅馆打扫卫生的李某,扮演“姐姐同事”。
陈某授意下,李某当场给钟某打去电话,让她汇1.3万元的“保证金”。
这笔钱,最终汇入了陈某的账户。
第二天,陈某又让李某以案件负责人出去旅游需要经费为由,向钟某索要3000元。
钟某经济也困难,这次只拿出了1000元。
此后,陈某又以各种理由,陆续骗得人民币3万多元,总金额达7万多元。
遂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等4人已构成诈骗罪。
陈某系主犯且是累犯,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梁某系从犯且是累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一万元;
蒋某和李某系从犯,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分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和6个月,并给予缓刑,另处罚金两万元和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