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别人,首先自身要硬。浙江检察机关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先,夯实公正、文明执法与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案绝对数居全国第二,人均办案数居全国第一,而办案质量一直居全国前列。同时,涌现出了如“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李斌、赵桔水“,全国模范检察官”吴顺海、金启和、陈长华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而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教育”为先———针对“病兆”下药
去年6月,浙江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图片展活动,这是省检察院为了增强当年部署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而采取的一项举措,以此不断强化干警“不想犯错”的自觉意识。
在队伍建设上浙江检察机关有过深刻的教训,2000年前后多名办案干警违法违纪被处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后,省院党组认真吸取这一教训,花大气力抓队伍建设。现任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反复告诫各级院领导:“抓住了队伍,就是抓住了根本!”
抓队伍不能玩“虚”的,必须实打实地抓,关键是要提高干警的素质!近5年来,省院每年都要部署实施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维护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在每个主题教育实施过程中,省院均梳理出教育中应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还先后两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查找办案中存在的“犯错”隐患,将有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省检察院党组在抓队伍建设中十分注重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并把它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在历次主题教育活动中,积极推选与宣传先进典型,先后有16个先进集体与个人在省检察院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并组织全省检察干警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收看。正气浓了,歪风邪气自然就没了市场。
“能力”担保———检察院成了练兵场
2006年4月16日下午,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首届控辩对抗大赛,经过两天激烈而又精彩的论辩终于决出了胜负!以检察官沈亚平、柴峥涛为成员的代表队获得了团体一等奖。这次比赛,也是浙江检察机关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以来的一次成果展示!
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既是浙江检察机关的应急之举,也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浙江是经济强省,随着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渐突出,干警的办案压力之大前所未有。省院党组在分析干警违法违纪事件中发现,因办案人员能力不济导致犯错的案件占了相当比例。要想降低干警犯错概率,必须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认识统一了,浙江检察机关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也拉开了序幕。
近6年来,省检察院的各个主要业务部门每年初都要对全年的岗位练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如去年省检察院反贪局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侦查水平,确保文明办案,确定了“侦查信息的分析研判”这一竞赛内容。同年9月中旬,来自全省11个地市的代表队参与了竞赛,在检察官培训中心进行激烈的角逐,最终温州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6年里,浙江检察机关已经举行了28次类似的岗位技能比赛。为了激励干警刻苦钻研检察业务,省院还组织开展了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反贪十大精品案件等评选活动。同时,省、市两级院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515期,培训干警25000余人次。通过几年的努力,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违规与不文明办案的现象明显减少。干警犯错少了,省院党组成员的心里也感到了一份安慰。
“制度”约束———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法机关不同于其它行政机关,办案中干警“个体”的作用比较突出,如果没有管用的制度加以约束,办案干警极有可能因为自我意识的逐渐膨胀而导致犯错。有了好的素质,还必须有好的制度作保障,必须加强内部监督,这是省院党组在探讨队伍建设中达成的又一共识。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是一项风险很高、令各级检察长最为担忧的工作,反贪部门也曾是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多发部门。省院党组下决心改变这一状况,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强反贪队伍建设的决定》,对反贪干警特别是各级反贪局长的管理、监督等诸多重要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然后,又从规范侦查行为入手,先后制定了《依法规范办案十条规定》、《关于案件线索管理规定》、《关于审讯活动的规定》等多项制度,促使办案人员依法办案。还在全国率先推行了“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借助科技手段,加强对办案人员审讯行为的制度约束。
制度管权、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这是浙江检察机关持续努力的一个目标,同时,把领导干部、执法一线干警、关键岗位等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前年,省院党组提出了《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对领导干部的选任和履职的考核程序进行细化。之后,省院又制定了《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对在执法一线和关键岗位上的办案干警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纪检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都作了明确规定。
加强内部监督,就要尽可能地消除监督的死角与盲区。为此,浙江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工作。目前已有91个院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出庭公诉、举报控告、赃款管理及办案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必须动真格,浙江检察机关对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决不袒护,决不手软。近几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近十起干警违纪受处理的事件,全是由检察机关自行发现而作严肃处理的。加强队伍建设,必须“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这也是对干警真正的关心与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