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项目督察组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听取关于司法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在中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自上而下进行的司法改革工作中,云南高院主动推进,细化改革任务,变文件为行动,实行改革项目责任负责制,规定完成时限、列入绩效考核,司改工作凸显成效,收获创新成果。目前,云南法院已经完成135个改革子项目,其中11项为云南推出的自主创新,因地制宜地推动了云南省创新性改革任务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在云南法院推出的11项重点改革项目中,2008年创立的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在实践中收效良好,在全国得到广泛肯定。其中云南省对刑事被害人救助人数,从2009年5月至2010年共计3476件,4370人,救助金额为645万余元,这一数据占云南全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总数的25%。今年,云南省人大已将《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列入云南省人大地方立法的计划,目前草拟立法草案的工作正在进行中,云南将通过立法的方式巩固司改成果,推动此项改革深入开展。(记者 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