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梁星心同志带队在嘉兴及平湖、湖州及长兴指导基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并就民政部课题《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以浙江省基层社会管理实践创新为例》进行调查研究。省委党校副教育长吴锦良教授等课题组成员陪同调研。
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社会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我省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截至2010年底,嘉兴市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602个,湖州市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为1267个,两地均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初步得到发挥。此次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汇报,了解面上情况;同时还重点走访了嘉兴市华点软件学院、嘉兴市温州商会、平湖市新华爱心基金会、平湖市卫浴洁具行业协会、长兴县林城镇上狮村和谐共建会、龙山街道体育场社区和谐共建会等社会组织,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剖析社会组织典型的做法和模式。
梁星心充分肯定了两地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两地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上所作出的探索与创新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精神和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更新理念,紧跟形势,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第一,广大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党建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按照《党章》的要求,基层社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第二,要尊重和顺应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善于总结提炼并积极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扩大公共服务,当好政府的帮手。第三,要加大基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工作力度,积极筹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建设孵化基地和培养社会工作师,同时注重协调好基层社会组织与村“两委”、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明确定位、职责和功能,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