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
6月2日,钱报曾报道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公示,宁波将在去年3月1日实施的交通四禁(禁鸣、禁摩、禁危、禁货)方案的基础上,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新方案公示后,共收到市民各项建议意见440余起。综合市民意见,又作了较大修改:
头条
一、中心区缩小,鄞州望春区和石碶区不再划入;
二、环城北路(倪家堰路—人民路,大庆北路—329国道)高峰外双向通行,增加人民路(大庆北路以北段)、大庆北路、环城北路(大庆北路—人民路)单向行驶通道;
三、增加核心区域,对中心区、核心区分时段、分车种管制,中心区禁货时段为7:00-21:00,核心区为6:00-24:00,同时0:00-24:00限制三轴以上和外地大货车进入核心区;
四、增加江厦桥等五桥管制,7:00-21:00禁止所有货车通行(含0.75吨以下);
五、高峰时段缩短至7:15-8:45,17:00-18:30,同时高峰期核心区禁止所有货车(含0.75吨以下)通行;
六、高速宁波(段塘)出口允许货车按规定驶出、货车通行证实施细则规范等。
新四禁方案第二次公示期限为7天,从6月30日至7月7日(非工作时间除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都可以向设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缓解出行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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