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培潭,省纺织公司下属浙江新宏洲贸易公司总经理、浙江新宏洲服饰公司董事长,并担任省纺织公司第四党支部书记、省纺织公司货源专家组组长、省纺织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副主任。他结合企业实际,在团队建设、业务模式、薪酬激励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连续五年荣获省纺织公司“创优先进集体”称号。
开创工厂合作业务模式
2004年,为解决小量订单的下单难问题,他创办了新宏洲服饰有限公司。2010年,针对毛衫定单量大但打样和下单难的情况,他深入调查了与公司合作的几个工厂,反复讨论,最后决定独辟蹊径,采取与工厂合作建立毛衫样品间的方式,低成本解决了毛衫定单的打样和下单问题。2010年7月,省纺织公司提出了改造业务流程、建设产品研发中心的设想,新宏洲公司积极参与,努力推进产品研发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除展示洽谈室外的所有建设工作,将为整个省纺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创建团队合作经营模式
公司“单兵作战”模式逐渐暴露出势单力薄、形不成合力等弊端,不能很好地发挥公司整体优势,也会使业务员之间对客户归属产生矛盾。2009年,他组织公司主要业务骨干展开讨论,通过不断的论证和分析,推出了团队合作、分部门管理的团队合作经营模式,对原有2个业务部进行调整,形成以主要业务骨干为核心的5个业务部,并整合公司货源和单证力量,设立统一的货源部和单证部。经过两年的运作,目前公司的团队经营模式已初显成效,基本实现人力资源、商品资源和客户资源的共享,有效推动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
实施自然人浮动股办法
方培潭对公司1999年开始实施自然人浮动股办法进行不断调整。2002年,实行浮动股按业绩“浮动”分配的办法,即每年把以前个人的浮动股拿出50%的额度,根据当年的经营盈利和收汇业绩进行浮动再分配,其余50%的浮动股则仍保留分红权。2009年公司又对分配办法作了调整,将盈利的权重由70%上调为80%、收汇的权重由30%降低到20%。浮动股与当年业绩挂钩,有效激发了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业务员必须每年拿出上一年浮动股50%分红权的做法,又避免了浮动股分红权的不合理集中和僵化。新进公司、暂时没有股权的新业务员,也能凭借自己当年的业绩享受浮动股的分红,有利于鼓励和培养新人。他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