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现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中队中队长。他多次被开发区公安分局评为“执法办案能手”、“执法规范化专家”;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公安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十佳民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被开发区评为“新城标兵?闪光言行之星”。
一直以来,刘鑫同志在岗位上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做好人民卫士”的庄严承诺,始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办案过程中,英勇果敢,乐于奉献,不惧牺牲,多年来积极参与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累计破获刑事案件400余起,为保卫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2010年11月17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紫元生活区学生公寓22幢楼下发生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因情感纠纷,犯罪嫌疑人持刀劫持了前女友,扬言要实施报复。在危急时刻,刘鑫看准时机,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护住被害人,双手紧按住犯罪嫌疑人握刀的手,将其压在身下,用丰富的突发事件处置经验和扎实的攻防技能,成功地解救了人质,赢得了现场师生的交口称赞。事后,同事们问刘鑫当时是怎么想的,他说:“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守卫群众,我一定义不容辞。”